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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安(二)坚持协同共治。 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的系统性、发布协同性,发布综合运用行业监管、部门协同、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,加强财政系统央地联动,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,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多措并举,形成监管合力。 季度(三)坚持标本兼治。 坚持“当下改”与“长久立”相结合,业绩应占溢利既要立足当前,业绩应占溢利集中解决突出问题,又要着眼长远,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、完善制度,建立长效工作机制,逐步完善行业治理,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。 三、股东工作依据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其实施条例为统领,股东以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等5个部门规章及相关配套制度办法为依据,按照行动方案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。 四、新加工作组织财政部会同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组织专项整治工作,建立部门协同、央地联动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。 |
